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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方百计稳定粮食市场价格,进一步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实施工作。夏粮、早稻开始收购前,要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切实把握好小麦、早稻销售出库的节奏和力度,避免对粮食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协调好储备粮企业代表政府承担市场调控任务与作为经营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充分发挥好粮食储备“蓄水池”、“稳定器”的作用。采取相应政策措施,解决好粮食企业收购资金不足问题,提高粮食企业收购积极性,促进粮食企业加大自主性商业收购力度。
进一步做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实施工作,适当增设最低收购价收购网点,提前落实收购资金贷款,发挥最低收购价政策托市作用。首次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小麦主产区要将准备工作做细、做实。收购季节加强对指定收购点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问题。
2.努力化解农资产品涨价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影响。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产品生产、调运的管理,保障化肥市场供应;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力度,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坑农、害农;继续抓好化肥价格监管工作,采取经济和政策调控措施,稳定化肥价格,防止出现大幅上涨现象。落实好农资增支综合直补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农资产品价格实际变动情况,适当增加补贴金额。
3.采取相应政策措施,建立县乡淡季化肥储备制度。化肥淡季储备是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矛盾的有效措施,建议适当扩大中央储备规模,加大对承储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可考虑在粮食主产县市建立县乡淡季化肥储备,充分发挥县乡化肥流通企业的淡储积极性,做到备肥于基层。县级具备一定规模、市场信用等级较高的化肥流通企业应作为县乡淡季化肥储备的主要承储企业。具体运作参照国家制定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对承储企业的贴息费用建议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统筹解决。(陈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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