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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出口退税对农药出口影响不大
日期:06-10-27 来源:a6 作者:王爱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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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爱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5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25种农药及中间体取消出口退税。有读者来电话咨询,这次调整出口退税对农药出口影响有多大。记者近日电话采访了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他们一致认为,取消出口退税的25种农药及中间体产品,大部分在国内未生产或已停止生产;即使有出口的品种,其出口量也很少。
    按新的税则号统计,去年有6种出口农药、今年上半年仅有3种出口农药包括在这25种品种之中,因此这次出口退税调整对农药出口虽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很大。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和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一致认为,中国严格遵守《PIC公约》和《POPs公约》中的相关要求,早在2002年就明令禁止六六六、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等高毒农药的使用。还规定了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等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中。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在农业生产上使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中国出口的农药有400多个品种、2900多个产品,此次取消出口退税中所列的农药品种中,去年出口农药品种中只有六氯苯、滴滴涕、敌菌丹、甲胺磷、林丹、磷胺。其出口总量约为0.1万吨,占全年出口总量的0.2%(去年出口总量为45.8万吨)。根据海关总署提供的数字显示,在取消出口退税中所列的农药品种中,今年上半年仅有敌菌丹、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和六氯苯及滴滴涕出口,数量也很少。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在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25种农药及中间体中,有一部分没有进行农药登记,并不是作为农药出口,如乙酸汞等。而真正作为农药出口的品种很少,因此,取消出口退税对中国农药出口企业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是很大。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农药产品中,基本上都是《PIC公约》和《POPs公约》中所规定的禁用产品,大部分农药在国内已停止生产。近年来国内农药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调整结构,注重环境友好安排生产并通过技术创新,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延长产业链,提高出口商品的层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培育新的竞争优势。不少农药出口企业反映,取消部分农药出口退税,对企业影响不大,反过来更加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符合国内外市场需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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