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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石资源整合已初见成效
日期:07-11-0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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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地尤其是具有丰富磷矿资源的省份(云贵鄂)纷纷出台各项措施整顿磷矿开采秩序,保护磷矿资源。
    2005年云南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护磷矿资源,如在采矿规模上规定:新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规模必须达到50万吨/年以上,对开采能力达不到50万吨/年设计规模的矿产地,作为资源储备,对现有生产规模与保有资源量不相符合、开发利用水平低的矿山必须进行改造提高(现有矿山保有资源量低于规定规模的除外);2006年底前,开采规模达不到6万吨/年的矿山予以关闭,2008年底前,开采规模达不到15万吨/年的矿山予以关闭,2010年底前,开采规模达不到50万吨/年的矿山予以关闭。2004年湖北省颁布实施了《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对磷矿开采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对磷矿石(粉)实行准运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年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不综合利用中低品位磷矿的矿山限期3年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关闭。
    通过政府的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磷矿石资源整合已初见成效。目前云南省70%的磷矿资源掌握在云天化集团、云南石化集团及南磷集团的手中。湖北省关闭了139处磷矿山,全省磷矿山总数由2000年的284家减少到目前的145家。未来,中国还将通过区域继续整合一批磷矿企业,磷矿企业的数目有望在5年内由400多家减少到200多家,百万吨级大型企业的产量可达到磷矿生产总量的50%,最终达到80%。
    随着磷矿资源的整合,磷矿石价格将持续上涨,目前维持高位盘整。磷矿石资源的整合导致一些小磷矿厂家关闭,磷矿供应量减少;同时国内高浓度磷复肥的产量不断增加,其产量已经从15年前占磷肥总量的5%上升到2005年的60%,2006年可达到65%,2008年后高浓度磷复肥的产量将占磷肥总产量的75%,从而大大增加对含量30%以上的磷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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