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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继美国之后全球第二大种子市场和种子消费大国,目前中国种业市场销售额约为300亿元,预计到2010年,中国种业的年销售额将达到800亿~1000亿元。面对如此大的市场空间,尽快完善中国种子质量法律法规及种子质量认证程序受到了极大的关注。种子贸易迫切需要种企能获得国际种子检验质量信息,以会员身份参与到国际检验组织中,从而促进中国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向国际权威标准看齐。
目前中国现有的种子质量认证法规体系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同时借鉴部分国外法规后起草,并经过多次研讨、论证、修改而形成的。这些法律、法规对提高中国种子质量,提高中国种子在国际贸易中的可比性和有效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中国农业大学种子系王建华教授提到,中国某家种企曾出口一批种子去国外,但由于其不是国际权威种子检研机构成员,拿不到进口国承认的国际认证体系的证书,种子在出口时必须先到进口国去检验,造成出口方受制于进口方的被动局面。这样的贸易事实表明,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检验技术与目前国际种子贸易中通行的国际标准还没有接轨,中国还不是国际上权威的种子检验组织的成员,这也是中国种企在国际贸易中遭受被动的原因之一。
当前国际种业界有影响力的种子检验组织主要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以及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等等,中国与各个组织的合作都处在接洽中。
就当前中国种子检验的形势来看,中国种子质量检测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中国种企在种子研发上投入不足,以至于在种子的净度、发芽率、纯度上达不到国际组织要求的水平。其次,由于中国种子市场巨大,小企业没有能力和精力购买种子检验高级设备。王建华教授举例,ISTA组织种子检验使用的专业发芽纸在国内就没有生产厂家,成本过高限制了企业检验的热情。第三,种子检验是一项繁琐的工程,ISTA检验技术及手册详细且规范,在种子种前产后的监控方面也对企业提出较高要求,国内企业是否能做到全程跟踪服务尚存疑问。
对于如何尽快与国际先进种子质量检测技术接轨,王建华教授表示,中国种业界已经与ISTA主席皮特·奥斯特伍德(Pieter Osterveld)先生和秘书长米歇尔·莫施切(Michael Muschich)博士进行过接洽,由于种种原因,当前中国以国家身份加入ISTA组织还不能成行,但国内科研机构或者实力种企以会员实验室的身份进入ISTA还是可行的。一旦加入ISTA,企业和实验室便可以会员身份参与制定国际种子检验方法等的标准,参加全球种子科学研讨,并获得与其他种子科学家合作的机会,获得最新信息,免费获取ISTA出版物和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同时,会员企业产品达标后能获得ISTA认可,从而在国际贸易中获得公平竞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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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nternational Seed Testing Association)简称ISTA,成立于1924年,秘书处设在瑞士的苏黎士,现有会员国76个,是全球公认的有关种子检验的权威组织。具体工作一是制定、修订、出版和推行种子扦样、检验方法和种子检验室认可的标准程序,促进在国际贸易流通中广泛采用这些标准程序来评价种子质量;二是积极促进种子科学技术各领域包括种子扦样、检验、贮藏、加工和推广的研究,鼓励种子认证。围绕这些任务举办学术交流和培训,并与种子有关的其他国际组织保持联系。
ISTA制定的《国际种子检验规程》,被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国际种子认证制度和国际种子贸易联盟(ISF)所引用,成为举世公认的国际种子贸易流通所必须遵循的准则,被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
在1995年以前,ISTA是一个政府间的组织。后修订了章程,允许私人检验室成为会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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