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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发布《关于调整化肥类产品特别出口关税的通知》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文件号为税委会[2008]29号的《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说: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税号31010019、31010090)征收4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
业内人士认为,至此国家以税收政策收紧了所有肥料产品出口的闸门。 (郑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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