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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山东省种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推动种子企业做大做强,经山东省农业厅批准,山东种子协会决定开展“2007年山东种业二十强企业”认定活动。
据悉,“2007年山东种业二十强企业”的认定,将采取企业自愿申报、指标评价与业内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国家种业“五十强”单位自然列入山东种业“二十强”。
申报条件是:经农业部、省级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近3年年均种子经营额在800万元以上,年均利税在80万元以上,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具备一定的科研开发能力,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2个以上,并在生产上大面积推广应用;有完善的种子质量保证体系,销售的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守合同、讲信用,有优质的售后服务,近3年未发生违法种子案件和拖欠农民制种款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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