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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备案贴标销售农资产品
日期:07-11-28 来源:农资导报 作者:钟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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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入秋以来,为保护农民利益,山东省工商部门探索并开始推行农资商品备案销售等监管新机制。
    这个机制实行以后,农民在经销商处选购的化肥,每袋的外包装上都贴着一张特制的条形码。农民购肥后,农资公司的销售人员立刻通过电脑登录当地市工商局的农资商品动态监管系统,选择此批化肥的数量和单价,打印出农资商品信誉卡,同时数据自动保存在监管系统中。
    山东省工商局有关人员介绍说,农资经营者在销售前,需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证和“总经销”、“总代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主动到工商部门报验备案。经检验合格的,加贴备案标记,准予进入辖区销售。
    山东滕州市工商局局长史学斌说,目前全市供销农资超市镇(街)中心店都与市工商局监控中心实现了网络链接,经销方每次购进农资,都要将商品规格、生产日期、购进数量等信息录入微机,网上提交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入库,并随机产生该批次农资的查询码和条形代码。
    农民购买农资后,只要上网或通过168信息台、手机短信输入查询码,就可直接了解此批农资的生产厂家、供货商信息等。据了解,目前农资商品备案贴标销售制度已在山东省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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