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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种子经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日期:07-11-28 来源:农资导报 作者: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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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后兰州市种子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经过培训并获得上岗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种子经营活动。新办证经营企业和新开办零售门店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从业人员上岗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兰州市农牧局关于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兰州市种子管理站于2007年11月20日上午,在兰州市农牧局培训基地举办了兰州市农作物种子经营从业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
    11月20~21日,兰州市种子管理站聘请了甘肃省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对全市种子经营从业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种子科技基础知识、种子质量检验基本常识、种子标签识别与制作、种子法规基础知识,《甘肃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认定登记办法》、《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以及今年玉米和西瓜种子生产和质量形势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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