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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农资商品召回制度在南京实行
日期:07-11-06 来源:农资导报 作者: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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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在日前南京市召开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该市要求到今年年底,对农资等不合格重点商品100%实行召回、退市下架制度。
    据了解,南京市不合格商品召回制度将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已售出农资、家电、食品等重点商品,均列入不合格商品召回范围。并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售商品必须立即召回:在企业自查中被认定为有问题的;在有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查和商品抽查中,被认为必须立即召回的;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或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的;经营单位认为应该被召回的。
该市工商部门人士还介绍,产品外包装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应有外包装而没有外包装的,应有安全性能标准和警示标识而没有的,都是应当被立即召回的产品。     (张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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