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新闻中心 -> 政策导向 -> 正文
纤维类经济作物种子国标9月1日实施
日期:08-08-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文【字体: 关闭窗口
    本报讯  纤维类经济作物种子国家标准于今年4月14日发布,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经济作物种子  第1部分:纤维类》(GB 4407.1-2008)是GB 4407《经济作物种子》的第1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和种业发展新情况对GB 4407.1-1996《经济作物种子  纤维类》的修订,并代替GB 4407.1-1996。该部分规定了陆地棉、海岛棉、圆果黄麻、长果黄麻、红麻和亚麻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侬标伟)
打印本文】【字体: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还没有注册
  
版权申明
农资导报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