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导报微信订阅号

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 > 正文

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

2017-08-18
作者:   来自: 农资导报

本报讯 (记者李宝)8月17日,农业部就推进质量兴农,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针对社会公众所关注的合理用药、农兽药残留问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作出回应:有农药残留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关键要看残留的量值是否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下一步,将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力争到2020年使国内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将来农业发展的方向是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这也是时代的需求。

广德福指出,对农兽药残留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农作物和动物只要使用农药兽药治病治虫,就可能形成残留,但有残留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关键要看残留量值是否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内的农兽药残留限量值都是经过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得出的,并且设定了100倍的安全阈值,只要在标准限量范围内,就是安全的。

广德福强调,农兽药残留标准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科学基础,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依法监管的重要依据。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制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范,而且与国际食品法典是一致的。例如在制定残留标准时,是以最大可能的安全风险作为基础,同时考虑到物种间的差异以及孕妇和儿童的安全,计算残留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标准限量值通常为风险评估安全值的1%,是非常严格的。

广德福表示,目前,国内共制定了6000多项农兽药残留标准,基本覆盖国内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及农产品种类。为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农业部已制定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5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检测方法标准达到1万项以上。下一步,将突出一个“快”字,加快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进度,初步计划每年将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争取早日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

编辑:系统管理员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甲2号 京ICP备20003859号-1
  • 农资导报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