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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种子企业监督抽查开始

2018-01-16
作者:   来自: 农资导报

本报讯1月10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种子法》,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提高质量意识,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农业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种子企业监督抽查。抽查对象是玉米、水稻、棉花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是对玉米、水稻、棉花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1月30日前完成企业监督抽查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资质及生产经营档案。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或登记及授权情况、种子来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规范。二是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经营种子的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全面、真实、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可追溯能否实现等。三是种子质量。抽取企业生产经营的玉米、水稻、棉花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四是储备种子检查。抽取所有承担2018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企业的储备种子样品,进行发芽率检测。

监督抽查采取省级自查和农业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各有关省份农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本辖区企业监督抽查行动,农业部将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督查组重点检查省级自查实施情况,并从各省(区、市)抽查样品中,选取一定数量的样品。未督查的省份,由全国农技中心从省级抽查样品中随机选取部分样品。农业部选取的样品,只进行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成分检测。

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农业部选取的玉米、水稻种子样品由全国农技中心(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负责组织安排,检测工作分别由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和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承担;省级抽查样品的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由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自行组织。

常规质量指标检测,农业部选取的玉米、水稻、棉花种子样品的品种纯度田间鉴定由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江苏省种子南繁南鉴站、农业部棉花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具体承担;净度、水分、发芽率由抽样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测。省级抽查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及其他指标,由省级种子管理部门自行安排检测。 (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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