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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肥料类国标或更新升级:《复合肥料》《硫包衣尿素》《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2018-05-31
作者:李宝   来自: 农资导报

  日前,《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BB肥)》《重过磷酸钙》《硫包衣尿素》《肥料中砷、镉、铅、铬、汞含量的测定》等拟修订、《肥料中钠含量的测定》《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砷、镉、铬、铅、汞的测定》《有机肥料中19种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肥料中多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定性筛选 高效液相-质谱联用法》《肥料中总镍、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方法标准拟制定立项公示中,公示截至日期为5月24日。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GB/T 15063-2009)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 15063-2009)自2010年6月1日实施至今。当时为了防止虚假和夸大宣传禁止标注外源添加的中微量元素各类和含量,随着农业需求的发展、工艺和技术的进步、检验检测技术的发展和消费者辨别能力的提高,急需修订现行标准。同时,国家实施了农田耕地土壤质量保护政策,《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并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因此有必要加强肥料这一源头中有害有毒物质的管控,因此拟增加产品质量安全要求。

  公示意见中提出,近年来复混肥料工艺和装备进步,产品质量与复合肥料几乎无差异,借鉴国外概念,本次修订拟统一为复合肥料,拟增加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检测方法和要求、缩二脲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明确水分以出厂检验数据为准,增加可以用条形码或二维码标注部分产品信息。

此次修订中,《复合肥料》拟规定复合肥料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复合肥料(包括各种专用肥料以及冠以各种名称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农业用硝酸钾、磷酸二氢钾、钙镁磷钾肥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缓释复合肥料同时执行相应的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18877-2009)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8877-2009)自2012年5月1日实施。修订《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的“2017年底前,修订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控制要求”中涉及的标准修订项目,此次修订中,拟规定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有害物质限量执行即将发布的《肥料分级及要求》,其他指标也将按农业需求和国内产品实物质量状况酌情修改。

《掺混肥料(BB肥) 》

(GB/T 21633-2008)

  《掺混肥料(BB肥) 》(GB/T 21633-2008)自2008年12月1日实施。此次修订中,拟根据国内主流产品实物质量水平现状调整部分指标、增加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细化氯含量分档、细化粒径分档,增加养分的仪器分析方法。

《重过磷酸钙》

(GB/T 21634-2008)

  重过磷酸钙肥效高,主要供给植物磷元素和钙元素等,在中国西北地区使用量大。《重过磷酸钙》(GB/T 21634-2008)自2008年12月1日实施,产品的技术指标更为合理并与国际贸易接轨,从而推动了重过磷酸钙产品的出口贸易。然而该标准中没有规定重金属元素的限量指标,这对以磷矿石为原料的肥料产品标准来说是不够完善的。

  重过磷酸钙的生产工艺是以硫酸处理磷矿粉,生成磷酸,再以磷酸处理磷矿粉制成的肥料产品,原料硫酸、磷矿中所含的重金属元素在生产过程中将转入到重过磷酸钙产品中。

  这些有害重金属元素在肥料中的存在对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不利于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影响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特别是通过食物链对人畜的健康造成了直接的危害,而且重金属容易在人体内积累,引起慢性中毒。  在提倡环保生态肥料理念的当下,对重过磷酸钙产品应规定重金属元素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要求,使其发挥肥效的同时满足肥料安全环保的要求。

  《重过磷酸钙》此次修订中,拟增加安全质量要求,增加养分的快速检测方法。


编辑:姜颖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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