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农户微信群发布“假化肥”失实言论被拘
2019-10-29
作者: 来自: 内蒙古长安网 平安吉镇
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一村民被行拘的消息引发关注。传言其因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发表某化肥含量不够言论而被行拘。
网传网页截图显示,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村民梁某某没有购买使用某化肥公司的化肥,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化肥公司的化肥有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在一个50人的微信群内发表该化肥公司含量不够等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梁某某现已被杭锦旗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8日。
经检索,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主办的内蒙古长安网曾发布《鄂尔多斯一男子在微信群内发布不当言论被行拘》一文,与网传截图内容相同。
为什么梁某某仅因在50人的微信群内发表某化肥公司含量不够言论即被行拘8日?
该文显示来源“平安吉镇”发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梁某某在微信群发表某化肥相关含量不够的言论,造成20余名村民聚集,并用拉横幅、四轮车堵大门等形式进行维权,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朋友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发表不当言论、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郝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