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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盈利预测严重失准

农发种业领到上交所四张“罚单”

2019-09-27
作者:   来自: 农资导报

  9月24日,上交所发布了4个涉及农发种业的监管文件,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等予以相应处分。上交所披露,农发种业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陈章瑞、时任董事会秘书周紫雨,以及农发种业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郭文江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对农发种业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臧亚利,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黄金鑑,董事周先标、包峰,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周建如,独立董事景旭、卢闯、陈剑华,以及农发种业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主办人冯烜、蒋潇予以监管关注。

  处分起源于农发种业2015年度的一场重组。上市公司当时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揽入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农化)控股权,希冀增强盈利能力。但河南农化却沦为公司业绩“包袱”。

  上交所开出四张“罚单”

  上交所官网9月24日发布了两份监管关注、两份通报批评,这4份“罚单”均涉及上市公司农发种业。

  回顾历史,农发种业于2015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郭文江等发行股份取得其所持河南农化合计67%股权。在此次重组中,上市公司与郭文江曾签署相关盈利补偿文件,郭文江承诺河南农化2015年~2017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6333.68万元、7366.37万元和7472.78万元。然而,2015年~2017年,河南农化实际数据分别为3297.08万元、579.02万元和-3.31亿元。

  对于农发种业上述重组中标的实际业绩与业绩承诺的巨大差异,上交所“挨个”给予了处分。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交易标的未来盈利的评估和预测是整个交易的核心,市场和投资者对此高度关注,相关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信息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在农发种业收购河南农化过程中,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项目主办人冯烜、蒋潇未能审慎履行应有职责,未能为此次交易审慎估值、设计合理方案并出具可靠的专业意见,对投资者构成重大误导。

  同时,上交所指出,郭文江并未切实有效履行义务,对河南农化未来盈利情况预测不谨慎,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使合理信赖法定信息披露文件的投资者对河南农化及上市公司未来业绩产生强烈预期,影响投资者决策。最终河南农化连续3年未实现业绩承诺,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此外,上交所认为,农发种业、时任董事长陈章瑞等对上述重组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审慎;时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臧亚利、时任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黄金鑑、时任董事周先标等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未能审慎客观地披露标的资产业绩预测和承诺”等违规事实。

  根据处罚结果,农发种业、郭文江、陈章瑞等分别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冯烜、蒋潇、臧亚利、黄金鑑等人则被予以监管关注。

  一场失败的并购

  对于农发种业而言,并购河南农化成为公司近年来经营中的一大败笔。河南农化主要从事除草剂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最大的酰胺类除草剂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企业之一。上市公司原本寄希望通过此次并购进入农药行业,着手打造自身农药板块,与种业板块、化肥板块形成协同效应,同时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不过,由于河南农化实际业绩严重低于预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并未能得到提升,甚至受到了拖累。财务数据显示,农发种业2015年~2017年的净利润分别为8452万元、4474.42万元和-2.85亿元,连年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农发种业一度打算将持有的河南农化67%股权剥离,但在报告期未能完成出售。在此情况下,农发种业对河南农化进行了相关计提,合计金额超过2.6亿元。该因素成为上市公司当年巨亏的重要原因。计提也导致上市公司对其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发生重大变化。

  2018年1月30日,农发种业发布2017年业绩预减公告,预计净利润同比减少3400万元左右,同比减少76%左右。2018年4月21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约为-2.85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围绕河南农化业绩补偿一事,农发种业与郭文江从交易对手演变为了“冤家”。近年来,上市公司与郭文江在法庭上多次交锋。而河南农化也曾以郭文江拖欠其债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市公司9月5日公告,郭文江等被判立即向河南农化给付欠款及利息,但郭文江尚未执行。

  经上交所查明,2015年,农发种业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取得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时名河南颖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化)67%股权。河南农化原实际控制人郭文江承诺河南农化2015年、2016年和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333.68万元、7366.37万元和7472.78万元。但在业绩承诺期内,河南农化连续3年均未实现业绩承诺。2015年至2017年,河南农化承诺利润与对应实际实现的利润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差异金额分别为3036.60万元、6787.35万元和40551.68万元,实现数远低于承诺数。

  2018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400万元左右,同比减少76%左右。2018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预计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8521万元。2018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521万元。

  上交所强调,公司实际业绩与业绩预告相比发生盈亏方向变化,出现大幅度亏损,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误导。此外,公司也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迟至2018年4月21日才发布业绩更正公告,距年度报告披露不到一周时间,更正信息披露明显滞后。

  财报编制存在重大缺陷

  农发种业还未及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等工作,导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2017年12月,公司筹划公开挂牌转让河南农化67%股权事项。截至2017年年度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能与意向受让方签订正式转让协议,河南农化出售事项未能如期完成。

  2018年4月20日,公司改变此前评估河南农化相关资产减值的基础,对其2017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补充计提坏账准备17970.32万元,对其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补充计提减值准备8034.70万元。因公司未能顺利完成出售所持河南农化67%股权事宜及公司调整针对河南农化相关资产减值估计的时间距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报出日时间紧迫,年审会计师无法针对公司相关资产减值估计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难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据此,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由于河南农化未及时进行规范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等工作,表明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因重组盈利预测严重失准,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重组中介机构等一众责任人集体领到上交所的“罚单”。中农发种业是国内中央企业农业类上市公司,目前拥有控参股企业12家,业务涵盖玉米、小麦、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等农作物种业、农药、肥料以及农业综合服务业务。

  8月23日,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检科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农发种业在推进“种药肥”一体化战略进程中,十分重视自身研发体系建设和与外部科研院所的研发合作。 (图片源自企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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