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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沈仁芳: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4-03-11
作者:   来自: 中国农资导报网

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致公党江苏省委员会副主委沈仁芳认为,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并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致公党江苏省委员会副主委沈仁芳

“十四五”以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农田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稳步提升、农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本增效500多元‧‧‧‧‧‧沈仁芳表示,尽管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取得很大成效,但是对照更高水平建设要求,在建设、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着较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在综合环境配套、长效管护机制、后续建设方式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沈仁芳介绍,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当前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措施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现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偏重有形实体工程建设,与农业生产联系不密切,改造提升任务艰巨。同时,现阶段我国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建成后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公众参与不足。此外,我国高标准农田后续建设也亟待加强。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上述问题,沈仁芳有针对性地提出三点建议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是强化系统思维,提升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层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树立整体化、全域化、系统化、现代化理念,从单一的土地整治升级到流域水源、土壤培育、生态保护等方面。从流域的角度提升高标准农田用水保障,在面源治理上下功夫,提升水质;从地力角度升级到生态角度提升土壤质量,培育健康土壤;从土地已有肥力角度转向耕作需求角度看肥力供给,综合提升肥料利用率;从工程性建设升级为系统性建设,提升施工综合效益。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需要更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技水平,建立适应现代农业生产需要的设施体系。划定工程类型区,确定分区建设目标以及田块平整、土壤治理、田间灌排、作业道路、林网建设、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农用输配电等措施的建设标准,实现连片规模经营、土壤安全、水源安全,确保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实际要求。

二是加强落实管护,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推动管护政策制度出台,将管护工作纳入年度农田建设重点工作开展考核评价,完善高标准农田后续管护制度,坚持建管并重,做到管理维护组织与主体明确职责。部分地区村委会可以组织承担本地区农田管护任务,生产经营主体可作为管护主体,维护农田设施。将涉及的农田水利、硬化道路等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将责任和权益有效结合,建立以县级政府主导、乡镇负责、村为主体、受益共担的管护机制,确保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在资金到位和产量稳定的前提下,实现部分高标准农田轮作轮休,保护地力。加强管护技术模式创新,建立以农田为基础的服务农业生产的数字系统,在建设农田基本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建立气象预报、病虫害预报等系统,掌握尽可能多的涉农信息,提升管护数字化水平。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田间农情、墒情、虫情可监测、可预测,通过先进技术手段促进高标准农田管护实现节本增效、提升地力、生态友好的效果。

三是健全投入机制,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财政支农重点领域,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统筹财政相关支农涉农项目资金。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和地方财力实行差异化补助,对地方财政配套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种植大户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承担部分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全方面、多方位、高质量的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编辑:郝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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