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导报微信订阅号

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 > 正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十大案例公布

违规用药须担责

2021-03-02
作者:宗合   来自: 农资导报

  本报讯 近年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履职尽责、主动出击,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和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会同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86.8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21.6万家次,查处问题2.9万个,2020年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8%。2月25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在种植中非法使用高毒农药和禁用农药3起。

  案例一是“河北省行唐县农业农村局查处赵某在生姜种植过程中使用高毒农药案”。2020年6月,行唐县农业农村局在农药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姜农赵某正在使用已撕毁标签的农药浇灌生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询问,赵某拒不说出所使用农药名称和进货来源。执法人员遂将其所用农药登记保存并送检。经检测,赵某所使用农药为高毒农药甲拌磷。行唐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对赵某涉嫌犯罪行为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已移送至检察院。

  案例二是“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农业农村局查处陈某某在蔬菜种植中使用禁用农药案”。2020年6月,蚌埠市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鼎元学府店销售的一批次“大头青”检出蔬菜生产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死蜱。经查,该批次“大头青”为蚌埠市淮上区淮上村高小庄菜农陈某某生产销售。2020年10月,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三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查处周某在蔬菜种植中使用禁用农药案”。2019年11月,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仑区白峰街道百丈村周某的蔬菜种植大棚进行日常巡查,并对其种植的大白菜和芹菜进行抽检,检出蔬菜生产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死蜱。2020年1月,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0年6月,被告人周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周某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业内专家呼吁,典型案例的公布应该引起种植者关注的是:新《农药管理条例》明确农药使用者法律责任,随意任性用药须担责。

  (宗合)

编辑:系统管理员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甲2号 京ICP备20003859号-1
  • 农资导报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